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SCXB-GZ-2024-07
二、项目名称: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“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”装备配备(智能化仓储系统)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四川晨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地址: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19号2栋8、9、10、14、17楼
被投诉人1: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路119号
被投诉人2: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称代理机构)
地址: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3栋20层1号
相关供应商:北京东方国凯工业装备有限公司(以下称东方国凯公司)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和义西里二区36号院1号楼1至5层101内5层B205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1,其不应当被认定为投标无效。投诉事项2,东方国凯公司涉嫌提供虚假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。投诉事项3,评审不公,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。投诉事项4,东方国凯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,涉嫌虚假应标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,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、2成立,投诉事项3、4缺乏事实依据。
财 政 部
2025年1月16日